(2023-01-20 劉瀾昌)
只是好事總是多磨,舊的問題解決新的糾結又出現了。雖然,港人回內地不再需要隔離,但還是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筆者和其他香港人一樣,都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安排,因為國家對所有境外人士進入都有這個要求,香港既然作為特區、獨立關稅區,入境時同樣按這個要求做是合理的。可是,港人離開內地回香港,似乎就沒有必要再做48小時核酸檢測了。因為,其他到中國內地的外國人離境,並沒有這樣的要求,偏偏香港政府卻這樣要求從內地回香港的港人,還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這,就是多此一舉了。
再就是,香港春節的假期比內地幾乎少一半,年初四就要往回趕,初五就要上班。也就是說,初二、初三就要在內地找醫院做核酸檢查。事實上,內地放開後,已經大大減少壓縮了核酸檢查點,加上過年放假,搞這個核酸證明成了百萬回鄉港人的難事。於是,大家紛紛要求特區政府取消這個規定。
負責這項工作的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怎麼說呢?他說,如果中央同意,可以免核檢過關。筆者很不喜歡他的口吻,這也是英國人留下的公務員的做派,一有事就往外推往上推。事實上,港人從內地回港是否要做核酸檢查,對內地來說還多了檢查一事,並沒有其他影響。難道港人在內地“陽”了,還不讓他回港治療?再說,香港到這個月底就取消新冠病患隔離令,規定在港無症狀患者都可以如常上班。所以,回港還須核酸檢測,實屬多此一舉。
這件事,也令筆者深思,回歸以來,香港和內地的融合始終還沒有達到理想境界,如何處理好羅湖這條將兩地分割的界線是一個未有解決的課題。在獨立關稅區意義上,這條界線是要清晰的,可是香港人在回歸前也都是中國人,回歸後就更不應該強調他們是“境外人士”,更應該將他們視作和內地居民一樣享有國民待遇的人士才對。
總之,少一點把港人看作境外人士,多一點享受國民待遇,絕對是新時代治港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