韜略哥
經由 在 3月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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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9 財經韜略 稻穗)
千呼萬喚的“房地產稅”,終於有了更多的細節!
今天(3月7日)上午,在全國人大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部長肖捷,副部長史耀斌、胡靜林就“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比較詳細地談到了房地產稅。下面的問答,是我根據史耀斌的發言整理的。
1、為什麼要開徵“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主要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籌集財政收入。
2、哪些房子需要繳納“房地產稅”?
所有的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
3、按照什麼基準來交稅?
按照評估值來徵稅。
4、會有減免嗎?
在所有國家的房地產稅制度安排裡面,都有一些稅收優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標準,或者是對一些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當然具體的方式不一樣,水準不一樣,但是都有一些稅收優惠。(也就是說,中國也會有減免和優惠)
5、政府收取房地產稅,主要用於什麼?
這個稅屬於地方稅,它的收入歸屬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這些收入來滿足比如說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礎設施提供等這樣的一些支出。
6、目前房地產稅的立法進展到了哪一步?
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房地產稅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按照這樣一個總體思路。目前,我們正在設計、完善,同時再進行論證和聽取意見。
7、中國的房地產稅,會跟其他國家的完全一樣嗎?
我們會參考國際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點。當然,我們是中國,中國有中國的國情,我們還會按照中國的國情,從中國的國情出發來合理設計我們房地產稅制度。
8、開徵房地產稅之後,房屋交易環節的稅會降低嗎?
會的。開徵房地產稅之後,將合併整合相關的一些稅種,還將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節的一些稅費負擔等。
下面是我們的解讀。
1、財政部沒有確認“房地產稅法草案”今年初審。
在3月5日的全國政協小組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原部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向記者透露:今年房地產稅法草案應該能完成“一讀”。但今天(3月7日)的發佈會上,財政部的正副部長都在,他們沒有說“房地產稅法草案”今年會“一讀”。
2、“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這12個字值得重視。
無論是此前財政部肖捷部長的撰文,還是此次副部長答問,都提到了“房地產稅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
“立法先行”很好理解,中國目前進入了“稅收法定”的時代,開徵任何一個新稅種,都必須經過全國人大立法,而不能用國務院或者部委的條例來“對付一下”。
“充分授權”,是全國人大對各地人大、政府充分授權,因為各地情況千差萬別,何時開徵、如何徵收、如何減免、稅率如何,都需要地方政府根據情況提出方案,經過地方人大立法後才能落實。可以肯定的是,農村、人口流失的中小城市、城鎮,恐怕不會有實質性的房地產稅,最多是象徵性的。否則,將加劇人口和資金的流失。
“分步推進”至少有兩個含義。第一,經濟發達、人口增長快的省份、城市率先開徵,落後地區隨後;第二,商品房率先開徵,小產權房、軍產房、集資房隨後。小產權房如果完全不徵稅,就太不公平了。
3、評估值徵稅,啥意思?
對房子徵收“持有階段的稅”,中國政府不是現在才想起來的。1986年9月,國務院就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年修訂過),但這個條例規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事實上,不僅個人的住宅沒有徵稅,個人擁有的商鋪、寫字樓、商務公寓也基本上沒有徵收房產稅。按照當時的條例,房產稅如果開徵:
1、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2、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你會發現,舊版的“房產稅”(注意,沒有“地”字)基本上是按照房屋“原值”(略加減免)徵收的。這樣就出現一個重要漏洞,沒有考慮房屋的升值。比如你住的是一個25年的老小區。你的鄰居是原始業主,當年10萬塊錢買的這套房子,而你剛剛買的同樣戶型的房子已經是350萬,如果徵稅的話你們納稅額將差別巨大。
所以,如果開徵房地產稅的話,一定是按照評估價來進行。舊版的“房產稅條例”,已經遠遠落後於這個時代了。
下面附上今天(3月7日)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對房地產稅問題的回答實錄:
謝謝這位元記者朋友的提問。房地產稅問題確實是目前社會非常關注的問題,它關係到千家萬戶,涉及到幾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從歷史上來看,房地產稅作為一個稅種,它的歷史比較悠久,據我所瞭解,它最早起源於歐洲。隨著時代的發展,個人財富的不斷積聚,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房地產稅制度。剛才這位元記者是來自日本,我想日本也有房地產稅制度,當然叫法不一樣。
既然是一個大多數國家都普遍採用的稅收制度或者是一個稅種,它必然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特別是個人財富的集聚,起到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同時,籌集財政收入,用來滿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作為一個世界通行的稅種,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我歸納了一下,大致有這樣四種或者叫四個共性的制度性安排,幾乎是每個國家房地產稅制度都存在的。
一是所有的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都會按照它的評估值來徵稅,也就是按照評估值來徵稅。
二是在所有國家的房地產稅制度安排裡面,都有一些稅收優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標準,或者是對一些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當然具體的方式不一樣,水準不一樣,但是都有一些稅收優惠。
三是這個稅屬於地方稅,它的收入歸屬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這些收入來滿足比如說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礎設施提供等這樣的一些支出。
四是因為房地產稅的稅基確定比較複雜或者非常複雜,所以需要建立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這樣才能夠使房地產稅征得到、征得公平。
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剛才我說的、在大多數國家普遍實施的房地產稅制度,但是我們幾年前也進行過試點,應該說也積累了一些經驗。確實,剛才如這位元記者朋友所提到的,LKQ總理在3月5號《政府工作報告》裡提出來要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實際上,在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裡也提出要適時推進房地產稅改革,十九大報告也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稅體系,這些都為房地產稅改革作出了部署。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房地產稅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按照這樣一個總體思路。目前,我們正在設計、完善,同時再進行論證和聽取意見。
在我們推進這項改革的過程裡面,剛才我已經講到,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房地產稅制度,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性安排,我們會參考國際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點。當然,我們是中國,中國有中國的國情,我們還會按照中國的國情,從中國的國情出發來合理設計我們房地產稅制度。比如說合併整合相關的一些稅種,再比如說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節的一些稅費負擔等。這樣的話,使我們設計的房地產稅制度能夠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夠起到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夠起到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