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川
經由 在 7月 3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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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403年,這一年發生了一件看似普通,實則對後世影響深遠的大事,揭開了中國歷史上一個大亂世的序幕,標誌著中國歷史正式從春秋走入了戰國。

這一年,曾經的春秋霸主晉國,被國內的三大勢力瓜分。韓、趙、魏這三大士大夫家族在多年的經營之後,羽翼豐滿,不願再屈居晉候之下,在晉哀公死後,韓、趙、魏瓜分晉國剩餘土地,只將絳與曲沃兩地留給繼位的晉幽公,晉國已經名存實亡。

但是,雖然實質上的晉國已經不存在了,如果沒有周天子的分封,韓、趙、魏三家卻仍然不會有諸侯的名分,只能繼續做晉國的士大夫,晉國就會在形式上依然存在,歷史也就不會走進戰國。

 

歷史:春秋時代之始

然而,歷史沒有如果,周威烈王終於按下了亂世的開關,分封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中國最偉大的歷史學家司馬光把這一年作為他的傳世巨著«資治通鑒»的開篇,他在開篇裡悲憤地議論道:“嗚呼!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下陵上替,諸侯專征,大夫擅政。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猶綿綿相屬者,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

這段議論的核心意思就是說:雖然周幽王、周厲王德行不好,周朝的氣數每況愈下,禮崩樂壞、問題一大堆。但是周朝還能綿綿不斷地延續下去,關鍵就是周天子的子孫們還能夠守得住禮制的最大原則-名分。在司馬光眼裡,周朝之所以存續的關鍵,就是周天子的子孫在根本性的非觀念上還沒有混亂。

“今晉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晉國,天子既不能討,又寵秩之,使列于諸侯,是區區之名分複不能守而並棄之也。先王之禮於斯盡矣!”

現在晉國大夫欺淩蔑視國君,瓜分了晉國,作為天子的周王不能派兵征討,反而對他們加封賜爵,讓他們列位於諸侯國君之中,周王朝僅剩的一點君臣上下的名分也放棄了。周朝先王在禮制方面的道德規矩、是非觀念就此喪失乾淨!

“烏呼!君臣之禮既壞矣,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社稷無不泯絕,生民之類糜滅幾盡,豈不哀哉!”

君臣之間的上下尊卑觀念、秩序既然沒有了,天下就依賴智識和力量爭雄,聖賢之後失去封地,先民後裔幾乎滅亡殆盡,真是太悲哀了!

周威烈王分封韓、趙、魏為諸侯,看似一件小事,有些人說,三家的力量強大,周天子已經沒有多少實力,不過是個橡皮圖章,反正封不封,不影響三家事實上的諸侯地位,不如順水推舟做個人情,還能換得些好處。但恰恰是這件看似徒具形式的小事,開啟了戰國的亂世,徹底動搖了周王朝存續的基礎。

自周平王東遷,周室衰微、周天子對天下的控制力大減。這段時期就是中國歷史上的‘春秋時代’,與後來的‘戰國時代’相比,‘春秋時代’的特點可以簡單形容為‘尊王攘夷’,這是幫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中國古代著名政治家管仲提出的策略,其核心內容就是打起尊重周天子的旗號,號令其他諸侯國,維持周朝的秩序,然後一起去打侵略周朝的蠻夷民族。這個時期的特徵就是,雖然周天子的實權沒有了,但名義上還是天下的共主,大家也還遵循著君臣之間的一般規則、秩序。

但周威烈王這麼一弄,實際上自己破壞了君臣之間名分的大義,承認了即使是亂臣賊子,只要有力量就可以當諸侯王,於是周朝天下的是非觀念、秩序崩潰,大家不再講求道德、是非、規矩,而是比較誰的拳頭更大、更硬一些,於是各國互相攻伐、天下大亂,最後的結果是先民後裔幾乎滅亡殆盡,慘不忍睹。

 

香港:違法達義之亂

香港近來的社會似乎也有些越來越亂的徵兆,非法集會、暴力衝擊、民眾互鬥,都有些禮崩樂壞的味道,社會彌漫著一片不講是非,不講法律,只講立場,靠群眾力量壓服對手的氣氛;執法的員警,動則得咎,對於違法的行為也經常不能堅決執法。社會的混亂局面在擴散,民眾的是非觀念也越來越模糊,如果整個社會向這個方向發展下去,香港就會逐步變成一個無規則、無是非、無秩序,力量變成唯一評判勝負標準的地方,就會像歷史上的‘戰國時代’一樣,各種勢力惡鬥,普通市民遭殃。

現在的香港,很多熟悉香港的人都覺得不認識了,過去印象中的香港不是這樣的。香港社會長期以來都是一個安全、自由、一切都講求法律的社會,市民素質較高,普遍都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法治被譽為社會的核心價值,這樣的社會怎麼會一下子變成現在這樣暴徒遍地、很多人以違法為榮的呢?

回溯香港社會逐步走向混亂的根源,‘違法達義’這個觀念的流行、被有些人大力宣傳恐怕是源頭之一。‘違法達義’這個說法一出,在民眾心裡,違法似乎就不再是一件確定的壞事,反而常常被披上一層高尚的外衣,成了為了公義的正義行動。雖然從道理上來講,自己認為的公義或者媒體或者一部分人口裡的公義,並不是別人、別的群體或者社會大眾認可的公義,並不能據以犯法,破壞別人的利益。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起碼要尊重別人的權利,不能肆意侵犯別人或公眾的利益。可是現在香港有一些人,為了自己認定的公義,就是要用犯法、侵害公眾或他人利益的辦法來向政府施加壓力,他們口裡的公義其實就是對那些被侵害者的不公義。

按宣傳者對‘違法達義’的解釋,主動犯法,並願意承擔犯法的後果,向社會彰顯現行制度的不公義,是‘違法達義’行動的主要涵義。因此,犯法,就要承擔後果坐監。只是在香港,很多口頭奉行‘違法達義’者似乎只願意違法、不願意坐監,只要權利,不要責任。在政府起訴時紛紛找出各種理由抗辯。而政府,不知出於什麼考慮,對這些違法者執法也很不積極,經常能拖就拖,能不起訴就不起訴,法庭判處的刑期也普遍較輕。

違法者不願意遵照法律接受處罰,執法者也不願意遵照法律嚴格執法,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就被大打折扣,社會普遍的守法觀念開始備受衝擊和顛覆。

在香港這樣的利益多元社會,每個人、每個利益群體都有自身的訴求,這些訴求可能南轅北轍、互相矛盾,如果大家都認為自己的訴求最正當、最符合社會公義,就必定會產生互相對立;如果紛爭無法解決,就只有依賴法律來裁決。所以,如果法律不被尊重,社會守法的觀念被打破,爭議將無法處理,社會的混亂就無法避免。

 

破局:同一尺度守法

周威烈王用破壞周朝最後僅剩的君臣名分觀念開啟了戰國亂世,現在香港很多人同樣用‘違法達義’及事實上的不守法破壞了社會的守法觀念和秩序,更有甚者,有人還進一步提出‘有時候暴力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試圖打破社會對爭議雙方應當‘非暴力’的普遍共識,進一步為暴力犯法張目。

‘違法達義’觀念的流行,為部分人犯法提供了理論依據,顛覆了很多人的守法觀念。在‘破窗效應’之下,守法會越來越難,譬如堵塞道路明明犯法,但既然警方不追究,那就會鼓勵更多人有樣學樣,產生‘他能犯法為什麼我不可以犯法’的破壞心理,犯法者就會越來越多;如果社會主流‘非暴力’的共識被顛覆,那大家就會不用法律而用暴力解決問題,社會的秩序就會蕩然無存。近期元朗發生的暴力事件,其本質就是因犯法者眾,員警無力維護社會安寧,部分人選擇用暴力解決問題所引致。

客觀來看,目前社會主流對於非暴力的觀念已經開始有一些混亂,有些人可以接受示威者衝擊員警的暴力,但社會尚未可以普遍接受市民之間的暴力行為,例如社會對元朗暴力事件中白衣人打人的譴責就很嚴厲。但是觀念的崩塌從來都是一點點開始的,近段時間以來,社會對暴力的接受尺度越放越寬,社會的非暴力的共識最後被徹底顛覆並非完全不可能。

香港社會要想避免進入全面混亂,社會就需要重新回到守法的共識上,執法者也必須公正、嚴肅執法,社會和執法者都不能搞雙重標準,為自己支持的違法行為開脫,否則法律就沒有嚴肅性,社會也就很難恢復平靜。

 

分類: 1.宏觀經濟
derrick ng
同意!有依法定罪才是出路。處罰所有違法的人才可維護法治。
p-plus
一天不橡控任何犯事之人, 那有法規可言
稻穗小編
呢班黑衣人想搞無政府主義,點解仲有咁多人同情佢地
p-plus
唔知明, 秀茂坪師奶 也真的覺得沒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