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語錄
經由 在 11月 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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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聞)

-基本法「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大家對基本法認識不深,「治」是三文治,立法原意是叫港人食自己的港式三文治,其它嘢唔好阿之阿左。

-新架坡總理李顯龍近來對本港局勢評論,說一些阿媽係女人的說話。香港動亂,新架坡正坐享其成,但李公子比起佢老豆嘅智慧,還差很遠。

-何君競選拉票遇襲。泛民派多次街頭被伏,被喻為自編自導自演,何君亦被喻同一劇本?(本報行貨式聲明:譴責一切暴力,同區競選還有盧君蔣君)

-為了舒解民困,政府津貼一百二十元購買機票。有人提議同樣數目補貼購買鑽石名錶,以幫助珠寶鐘錶業。

-保安司埋怨721晚市民濫用999報案電話。這是解釋警察遲遲未能到元朗車站肇事現場原因?

-譚人大在電台節目表示,「自决」會造成獨立,危害國家安全。廣泛引伸,港人和特區政府甚麼也不可以自己决定和解决,恐中央誤會。

-監警會專責小組成員發表聲明,監警會權力不足,未能徹底調查。林鄭特首及一眾保皇人士口中的行之有效架構突然行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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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合作之法官揸主意

有法官因指控與證據不符而修改狀詞定罪,眾譁然,過去情况,控方證據有疑點,法官一般將利益歸於被告,但法官以獨立見解定罪亦非新事物。

話說醉駕法例未成立時,有車主醉酒駕車失事,撞毁路中燈柱,被控不小心駕駛,由於車主有不良駕車記錄,法官依例判停牌若干月,車主是銀行高級職員,法官問他除了私家車駕駛執照,還有否其它,他說有輕形貨車,其時考私家車執照合格,輕形貨車牌一併自動發給,法官遂判車主停輕形貨車牌,換句話說,駕私家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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