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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 在 12月 10, 2018
(2018-12-10 溫天納   信報財經)   筆者從事大中華區新股保薦工作逾25年,與內地監管機構一直保持密切聯繫。近日,內地及香港不少財經媒體與筆者討論分析內地科創板明年登場後的影響。自今年11月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以來,註冊制再次成為市場焦點,特別是註冊制與市場化機制能走多遠。 筆者認為,世界上並沒有純粹的註冊制,而註冊制與核准制的核心差異在於發行審核。不過,從國際經驗來看,註冊制的實施象徵着保薦承銷、資本運作及退市制度上的整體性市場化改革,對企業的資本規劃將有明顯影響。 近期筆者亦參與不少內地講座,主要是希望內地企業把握最新的市場變化。 那麼,在註冊制下,「誰來審?」、「審什麼?」,以及「是否只需要符合註冊標準就可以,不再需要審核?」 美股實施註冊制,發行上市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審核。港股實施具有註冊特徵的雙重存案,上市由港交所(00388)審核,同時報香港證監會註冊。A股則施行核准制,企業上市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從國際經驗看,無論由交易所審還是由證監會或相關部門審,並不是區分註冊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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