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曾財安 hkg)
(原文網址:https://hkgpao.com/articles/1006425)
2019年9月30日,林鄭率香港國慶團到北京參加國家70歲生日大慶,但於翌日傍晚便已匆匆經深圳回港。據說,林鄭飛深圳不是因為保安的考慮,而是奉命覲見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面時更被勒令要就香港滿大街都是蒙面人暴動立法。中央可能認為所謂示威者因為面容被遮掩才會肆無忌憚地作出種種暴力衝擊行為,期望《禁蒙面法》訂立後發揮阻嚇作用,暴徒會有所收斂。
10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一天之內就訂立了一條和稀泥的《禁蒙面法》。這次是香港回歸22年以來首次動用此緊急條例,但林鄭卻重點強調香港現在的情況並不緊急,此種言行矛盾的目的相信只有一個,那就是強烈發出自己乃是被迫行事的訊號。從此事可見,林鄭與中央離心離德的程度已經到了不屑掩飾的地步。
在立法之前,我就曾指出,中央這步棋理論上絕對是正確的,遺憾的是,它暗藏阿基裡斯的腳踵(Achilles’Heel),而這個腳踵死穴不是別的,就是林鄭與執掌3萬警隊兵力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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